中国网新闻中心 | 中国网首页
要闻    政务    民生    社区
中国网东北振兴  >  新时代东北振兴

最高可补18000元!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再提高!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11月13日,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的吸引力,促进汽车消费,结合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开展以来的实际情况,决定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image.png

截图来源:吉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

(一)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分档予以补贴:为进一步增强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的吸引力,促进汽车消费,结合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开展以来的实际情况,决定提高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5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0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5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8000元。

(二)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分档予以补贴:

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12000元;价格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16000元。

据悉,补贴标准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均按新标准予以补贴。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按新标准补齐差额。《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

记者栾喜良


责任编辑:王琦
本网专题  
关于我们
版权说明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