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中心 | 中国网首页
要闻    政务    民生    社区
中国网东北振兴  >  司法

检护民生,守护群众用药安全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2024年5月的一天,张某等人到白城市某药店故意购买过期药品后,要求药店退一赔十,并称若不按要求赔偿,就举报药店,药店害怕被处罚,迫于无奈进行了赔偿。后药店报案,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张某委托律师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请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受理该案后,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干警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卷宗材料,并到涉案药店现场调查。经审查认为,张某在没有实施捏造或陷害他人行为的前提下,以合法的维权手段作为协商筹码,其行为客观上净化了药品安全秩序,不宜作为犯罪处理。后经请示检察长,认为公安机关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向公安机关发出《撤销案件通知书》。公安机关于当日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在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药店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销售过期药品的药店,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对正在销售的过期药品及时下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店进行了处罚。同时,检察机关继续延伸监督触角,牵头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制度,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制造和销售领域违法犯罪问题,执法中存在的证据收集不到位、定性不准确、沟通不通畅等问题,为涉食品、药品类案件的衔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增强了执法部门对涉食品、药品类案件的巡查力度,统一了司法机关执法的标准和尺度。

案件办结后,依据巡查中发现的药品经营者对销售过期药品行为习以为常,不以为然情况,究其原因,是法治观念淡薄,检察机关开展了宣传工作,检察干警深入居民生活社区和药品销售一线,为药品经营者和人民群众进行涉食品、药品类犯罪法律知识宣讲,开展普法宣传,引导药品经营者自觉遵守食品、药品管理法规,实现源头治理。

洮北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办理案件时,应紧盯涉食品、药品等民生重点领域,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将矛盾化解工作贯穿办案始终,查办案件与社会综合治理同时发力,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重点领域,聚集群众急难悉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苏峰)


责任编辑:王琦
本网专题  
关于我们
版权说明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