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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苔花”在基层|一线办公效率高 化解纠纷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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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至上,初心如磐。

双阳法院脚踏实地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做为满足人民群众急难诉求、多元司法需求的解答路径,开展“‘苔花’在基层”活动,畅通咨询、投诉、建议和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联系服务企业、现场化解矛盾纠纷制度,坚持“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促进领导干部帮助基层、群众和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把问题解决在源头,把矛盾消弭在萌芽状态。

为民造福没有休止符,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双阳法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用心倾听民声,用脚丈量民情,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把暖民心的事办细,把顺民意的事办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可见可感更加充实、更加真切。

国庆节前夕,双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忠旭在奢岭法庭对五起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的调解工作进行了指导。

五起案件的被告均与原告某地产签订了《车位(车库)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了车位首付款,剩余价款选择分期向原告支付。五起案件被告仅支付了少量价款,大部分价款并未支付。虽经原告多次催告,各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诉至双阳法院。

王忠旭副院长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相对较小,决定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得知,相关被告并非有意违约不偿还欠款,而是因为近期经济困难导致无力偿还,并希望能够解除合同。但原告坚持要求被告继续偿还,为快速、有效化解双方纠纷,王院长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双方各自利益出发,结合案件事实向原被告双方分析其中利弊,耐心纾解,释法明理。在对双方进行多番劝解后,其中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基础上解除双方签订的《车位(车库)认购协议书》、返还车位,其他部分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

领导干部“四下基层”是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重要渠道。双阳法院通过班子成员走出机关大院,走进基层人民法庭、企业组织、社区街道、田间地头,落实“一线工作法”,现场办公下基层,推动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促进了更好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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