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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花”在基层|一锤定音!法院院长基层一线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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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上午9时许,天空还下着蒙蒙细雨,太平镇太平村村民张某某家中却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他们就是双阳法院院长石泉、政治部主任王利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桂茹、太平法庭法官干警及太平镇干部,为了有效解决村民张某某与同村村民赵某某间的土地承包纠纷,他们践行一线工作法、带案下基层,化脚力为动力,变“坐诊为出诊”,走进当事人家中现场解决群众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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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案件原告张某某、被告赵某某双方均是长春双阳区太平镇太平村村民,1996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在太平村7组各分得小片相邻的册外地0.6亩,因被告在其分得的土地上栽树,导致原告该相邻地块减产,2012年,经双方协商,原告将自己经营的土地承包给被告,被告给付了2012年的承包费。但从2013年起,被告未再给付原告承包费用,经村委会调解,被告口头同意给付原告50棵树作为土地承包费用,但至今也没有兑现承诺,双方就此事多次发生口角,导致矛盾不断加深,原告遂向双阳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太平法庭法官多次调解仍未能化解,石泉院长在听取了太平法庭对此案件汇报后,为了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决定亲自进行调解。

“老乡,我是双阳法院院长,我们今天来是给你解决问题的。”“有啥困难,尽管提出来,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案子以这种方式调解,您同意吗?”在村民张某某庭院中,大家围聚在一起,石泉院长仔细的询问双方当事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摆事实、讲道理、说情理、析利弊,针对双方争议焦点,给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逐渐打动了当事人,减少了双方分歧。在石泉院长与大家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下,这起多次调解都未能解决的纠纷最终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被告同意给付原告18棵树以及1000元,一起邻里间的土地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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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起案件调解成功后,石泉院长一行人又迅速赶到了太平镇小河子村委会,这里有两起劳动争议纠纷急需解决。石泉院长详细听取了原被告的诉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等多方面入手,针对争议矛盾点释法析理,并督促企业提出可行方案。经过三轮“背靠背”的调解,最终,双方坐在一起达成和解协议,并承诺于近期履行完毕,至此,两起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化解。

“谢谢石院长,谢谢各位法官,到村上直接帮我们解决问题,幸亏有你们,拖了这么久的工伤赔偿终于有着落了,实在太感谢了。”调解成功后,当事人激动地说到。两起案件的有效解决,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妥善处理了劳动争议纠纷。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双阳法院充分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一把院长带头能动履职担当,积极开展“苔花在基层”活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立大调解工作导向,将司法服务向源头延伸、向基层拓展,促进了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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