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中心 | 中国网首页
要闻    政务    民生    社区
中国网东北振兴  >  法院

“苔花”在基层|执前督促再发力 高效履行暖人心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感谢法官,本以为执行时间会很长、很困难,没想到还没立案就收到了对方赔付的医疗费,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法官,我们公司一定积极履行,不要把我们列入失信名单啊!”

image.png

近日,双阳法院奢岭法庭受理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原告为七十岁高龄的老人岳某,被告是奢岭某公司。案件起因系原告岳某在被告公司洗浴过程中,因地面湿滑并伴有积水导致摔伤,要求被告公司赔偿损失。案件经审理,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医疗费22642.82元,而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被告投保了商业保险,提出等保险公司赔付后,再给付岳某,但岳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image.png

为让当事人以更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实现其权益,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决定通过执行前督促程序解决此案,该案便交由人民调解员封贵科处理。在与被执行人耐心沟通后,双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刚,人民调解员封贵科共同来到奢岭法庭开展执前督促和调解工作。杨刚局长向被执行公司告知了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办案法官也进一步督促被执行公司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人民调解员封贵科劝解被执行公司,身为服务行业应当积极承担责任,并在自身的管理上下足功夫,加强游客在游玩过程中的安全保障,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多次斡旋和调解,被执行公司表示不再等保险理赔款,同意当场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也放弃了申请强制执行。至此,本案履行完毕,变“末端执”为“前端治”,高效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双阳法院将积极探索建立执行案件前端化解机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司法释明、执前督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达成执行前和解,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进一步提升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效果,提高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琦
本网专题  
关于我们
版权说明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