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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调解传递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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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上午,双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向民与立案庭朱丽波庭长等人前往双阳区鹿乡镇刘家村魏家屯,对李某某诉魏某某离婚纠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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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与魏某某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今年3岁,本应很幸福的一家,却因婚后魏某某得了精神疾病,李某某人身安全经常受到威胁而陷入了低谷,万般无奈之下,李某某来到双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魏某某患有精神疾病后曾在长春精神疾病医院住院治疗,并办理了残疾人证书。针对这一情况,马向民专委考虑到需要先解决魏某某行为能力认定及监护人问题,在立案前,马向民专委便带领立案庭庭长朱丽波等人前往魏某某家中了解情况,希望通过诉前调解挽救这个家庭。魏某某母亲对法官上门调解表示感谢,并表示李某某是个好儿媳妇,其起诉离婚是因为儿子魏某某得了精神疾病,且其一人带孩子很不容易,家里人是同意他们离婚的,作为魏某某的母亲也愿意做魏某某监护人。在整个走访过程中,马向民专委一行人认真的听取魏某某母亲介绍情况,并向其说明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责任义务等,得到了李某某、魏某某及家人的理解。

“群众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近年来,双阳法院积极开展“苔花工程”,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发挥诉讼服务能动性,通过领导带队下基层,在细微之处落实司法为民工作举措,不断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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